有关教学档案建设的补充说明
一、《教师教学工作手册》填写说明
1. 课程教学任务书
课程教学任务书一般由开课专业所属系的系领导填写、签发,并发给相关的任课教师,但全院性公共课程的教学任务书由任课教师所属教学系的主任签发。系领导要认真核定课程教学总时数,要与专业教学计划中的计划课时数一致;任课教师要按要求进行教学,完成规定的教学时数。未完成规定教学时数的,将视为未完成课程教学任务。《课程教学任务书》模板请从系邮箱、教师Q群或学院网站教学科研资料下载栏目下载。
2. 课程考核成绩登记及考试成绩质量分析
任课教师完成教学任务后,填写学生成绩登记册及书写考试成绩质量分析,要求双面打印,粘贴在对应位置。成绩登记册中的作业成绩、平时考核成绩、段考成绩、期考成绩及总评成绩要填写完整。
3. 课程教学工作总结
任课教师完成课程教学任务后,要认真书写课程教学工作总结并粘贴在对应位置,要求双面打印。课程教学工作总结至少包含教学基本情况、教学亮点、存在问题及下一步的教学思路等。
4. 任课教师评学
任课教师完成教学任务后,要填写《任课教师评学表》,并将该表并粘贴在对应位置,要求每个班级一张。评学表模板请从各系邮箱、学院网站教学科研的资料下载栏目或教师Q群等下载。
5. 教师听课记录
专职教师每学期听课节数不少于4节,系领导每学期听课节数不少于5节,双肩挑教师每学期听课节数不少于2节,并填写相关的听课记录及评课。系领导听课的目的应侧重于了解任课教师的教学能力、课程教学内容的组织和教学模式、教学方法、教学手段等方面的运用是否符合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教学要求,掌握教师的教学动态,更好地指导和规范专业教学和教学团队的建设。
6. 教研活动记录
各教学系、部或教研室每学期组织开展的教研活动应不少于3次,并要做相关的记录。
7. 教学工作完成情况统计及评价由系考核小组或系领导审核评定。评定等级分为A(优秀)、B(良好)、C(合格)、D(不合格)等四个等级。
8. 《教师教学工作手册》每人每学期一册,由教师所在的教学系存档。
二、《教师课堂教学基本情况登记本》填写说明
1. 平时成绩登记表使用现行的成绩册。
2. 教学工作量统计表由系考核小组或由系领导审核并如实填写,其中的计划课时数要与教学任务书中规定的课程教学总时数要一致。
3. 《教师课堂教学基本情况登记本》每人每学期一本,由教师所在的教学系存档。
三、《课程教学教案》书写基本要求
1. 教案书写应按照提供的参考格式书写。
2. 教学内容部分只要求书写教学各环节中的主要内容,不要求书写讲课稿。
3. 课后小结部分为任课教师课后的教学反思。
4. 《课程教学教案》每门课程每学期一本,由教师所在的教学系存档。
5. 课程教学教案档案建设从2015年秋季学期起实施,2015年秋季学期的教案要求在2016年底前补齐。
四、课程考核档案建设要求
1. 课程考核档案袋保存学生考查、考试课程的原始试卷、成绩质量分析及学生成绩登记册。
2.实践课程、技能课程考核档案存档材料要求
(1)考核项目及评分标准(系主任审核签字),考核项目应与课程教学计划中的课程考核设计相对应。
(2)考核成绩登记表
(3)学生成绩登记册
(4)课程考核成绩质量分析
2. 课程考查、考试试卷及成绩册存档从2015年秋季学期开始实施,由各教学系存档。
3. 外系教师承担课程的考查、考试试卷及成绩册由开课专业所属的教学系存档;对无成绩册、无原始试卷或没有批改试卷行为的,将按教学事故认定管理办法追究任课教师的责任。
其他未详尽事宜,请到教务处咨询。
教务处